技能鉴定

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报名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3-27 09:45 浏览量:
各系部:
      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,推动我省“职业技能鉴定协同工作管理平台”建设,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根据各市、各单位报名情况安排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考试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报名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      一、考试对象
        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、省直鉴定所(站)补增、新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。
        二、申报条件
        1.具有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熟悉本职业(工种)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。
        2. 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,廉洁奉公,办事公道,作风正派。
        3.报名时需要向省中心提交的资料
       (1) 《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申报表》(附件1),申报人员填写,粘贴照片,单位盖章,一式两份;
       (2)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技术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技术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       (3)《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2),填报单位汇总盖章,打印稿及电子稿;
       (4)个人二寸免冠近照2张(用于办理证书)。
        三、有关要求
        1.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(指导)中心、省直管县(市)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要根据考评员申报条件对本单位申报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并将有关材料整理齐全后送省中心审核(不符合要求的材料,省中心 不予受理)。
        2.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协同工作管理平台已于2015年6月正式运行。根据平台系统要求,申请鉴定时各鉴定机构每一职业(工种)自有本职业(工种)考评员不得低于3名,否则平台系统将无法正常运行。目前,部分单位考评人员不足,个别单位短缺严重,须引起足够重视,以免影响鉴定工作正常开展。
请各省辖市鉴定中心、省直管县(市)鉴定中心、省直鉴定所(站)于2017年4月7日前将《河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报名表》(附件3)报至市中心,具体考试时间4月待定。

附:
        本次考评员资格认证不收取培训费!不收取培训费!不收取培训费!(符合条件考试合格即可)过期不再受理!!!
        实训中心电话:3265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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